简介: 近期,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7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院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五项决议,逐一研究落实措施,并明确了每一项决议具体负责牵头落实的院级领导责任人。
近期,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7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院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五项决议,逐一研究落实措施,并明确了每一项决议具体负责牵头落实的院级领导责任人。
在8月26日召开的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生产调度会议上,院长王钰瑾同志代表院党政领导班子,向与会的中层干部、技术骨干和部分职工代表,逐一通报了十二届二次职代会五项决议的落实情况。他指出,认真倾听职工意见和建议,是设计院历届党政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的方针。在战胜市场挑战和推进企业发展的进程中,重视和发挥院职代会作用,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群策群力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企业发展,尤其重要,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院领导要带头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逐条认真研究保证措施;各责任部门要分工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职工群众好的建议和职代会的各项决议落到实处。
在院十二届职代会第二次会议和院党建工作会议上,院党委书记王新斌、副院长、工会主席陈宏亮等院领导都多次指出,院职代会是设计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其提案和决议是集中民智、推进设计院科学发展、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职工爱院建院、共迎挑战、齐心协力战胜困难的重要体现,院党委和院工会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结合设计院实际,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有关制度,保证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平台与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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