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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建筑工程规划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2016年06月02日 来源: 厦门日报 作者:厦门日报

简介:  昨日,市规划委制订的《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正式开始施行,根据《监管办法》,不按图施工的建筑,今后或将面临停工整改。

 昨日,市规划委制订的《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正式开始施行,根据《监管办法》,不按图施工的建筑,今后或将面临停工整改。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监管办法》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了我市对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模式,加大了监管力度,以期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止建筑工程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规划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指出,要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事中监管,即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规划抽查,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定位、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移位等方式,确保建设单位按图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将及时制止并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还将依照《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转属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待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建设。

  在工程完工后,相关部门还将启动事后监管,针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之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才能予以核实通过。其中,针对建筑工程中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若有超规划建设、外立面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还将根据《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超出规划的面积,超出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并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处以罚款,同时还要按1.5倍补交地价。而建筑外立面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也将处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10%的罚款,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行为无利可图。

  据悉,《监管办法》将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管,相关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前,要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两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此外,有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施工过程规划抽查、专项检查及规划条件核实时,将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信用信息,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低的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其抽查频率和日常监管。若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将计入诚信档案,存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甚至将会被列入“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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