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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施工致11死:侥幸还是无奈?

2019年04月19日 来源: 建筑时报 作者:张翼翔

简介: 4月11日晚,深圳市出现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多处暗渠、暗涵施工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最终,5人幸存,11人遇难。

编者按:发生事故后,指责施工单位“心存侥幸”,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但如若仅此,恐怕很难意识到事故背后的制度、管理等深层次问题。

4月11日晚,深圳市出现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多处暗渠、暗涵施工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最终,5人幸存,11人遇难

“为什么一场雨会引发这么多人接连遇难?水务部门是否收到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 4月13日下午,新华社刊发的报道发出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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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消息称:“事故前,福田区政府已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但该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准确判断暴雨强度造成此次事故。”

事故的背后,真的仅仅是施工单位心存侥幸吗?

此次强降雨主要集中在福田、罗湖、宝安、光明等区。过程全市平均雨量40.6毫米,其中10分钟最大雨量罗湖区达39.2毫米,福田区达39.7毫米,短时降水极端性很强,几乎一半以上的降雨都集中在短短的十分钟内,达到50年或100年一遇;最大半小时雨量73.4毫米,为有深圳气象纪录以来4月份最大半小时雨强。

广东省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专家,更是定性这次降雨为“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

不难发现,这次深圳市的暴雨受到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人员伤亡,更是因为其“罕见性”:50年或100年一遇,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一次。

众所周知的是,“侥幸”的前提是意识到了灾难发生的可能性。而短时间内这么大的降雨量却是脱离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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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问:暴雨前气象台都会有预警,接到预警还不停工,不是侥幸吗?

对此,深圳市气象局副局长兰红平说,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是准确的。“降雨持续时间短,集中在半小时以内,降雨达到50毫米后,马上就结束了。因按照降雨需持续的条件,达不到发布分区橙色暴雨预警标准。”

新华社《城市暗渠为何“吞人”?——深圳强降雨致人死亡事件调查》

深圳市气象局于11日20:00发布大风黄色预警,20:10在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称,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过省三防责任人系统向全市三防责任人发布应急响应。预警发出后,与三处清淤作业人员伤亡事故之间,存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撤离施工现场

过去也有过类似的强降雨,并没有出现如此多的人员伤亡。暴雨预警之下,为何还有工人作业?预警信息是否及时传递到所有作业工地?根据《2018年深圳市防汛预案》,河流沿岸等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在建工程、病险水库、危险边坡周边是险情灾情高发区。另据《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及水源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记者询问深圳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在汛情发生时水务局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得到深圳市水务局回应。深圳市应急管理局13日发布的情况通报称,这些工人是在准备撤离时被洪水冲走的。

“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是准确的”?那么让我们来看看黄色暴雨预警下的指导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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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发现,仅仅是黄色暴雨预警,从应对指南中的字里行间便看不到紧迫感,其具体规定更是仅仅只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而什么叫做“必要”?若交由施工人员判断,那必然脱不开常识的领域,但这次的暴雨是脱离常识的。

同时也不难发现,只有暴雨预警到达了红色级别,才会出现明显的“停工”、“撤离”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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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指南上予以施工人员自由裁量空间,但在现实中,这一场天塌地陷的暴雨,按照规定标准却仅仅只是“黄色预警”。

这说明了一个严峻的现实:所谓的“侥幸”,恰恰正是过于信赖自己的“常识”判断,却对最坏的情况预估不足,才会造成严重后果。

据深圳市水务局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深圳将按照九个“全覆盖”要求,今年年底前,深圳河、观澜河、坪山河、龙岗河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 V 类以上,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目前,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正在参与茅洲河治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提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水环境治理工作面多,各单位都在抓紧施工。

“年底前”、“全覆盖”、“全面消除”,这固然是利国利民的规划,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难免会出现“工作面多”“抓紧施工”等工期问题。试问,在工期紧张的前提下,面对暴雨黄色预警,又没有要求一定要停工,选择冒雨施工,仅仅是因为侥幸吗?还是带了一些无奈呢?

当然,安全第一的法则不能变。事故给予的教训,应该是让每一位施工管理人员再次提高安全意识,把原来没考虑到的考虑进来,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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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福田区环水局负责人表示,未来几天要求所有在建水务工程项目全面停工。

人命关天,这是不可动摇的前提。但安全从来都不是施工单位一家的事情,更需要多方面、成制度、成体系地配合。暴雨之后,需要改变的,也许不仅仅只有施工单位的“侥幸”。

4月12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强降雨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月1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 对下水道、暗涵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重点核查。

  • 遇到有危险隐患出现时,必须当机立断,以人为本、先行撤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切不可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继续施工。

申明:本文章内容来自( 建筑时报),作者(张翼翔)。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侵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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