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关于开展汛期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的通知 穗建房管〔2019〕1086号
关于开展汛期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的通知
穗建房管〔2019〕1086号
各区住建(房管)局,市房安所、市鉴定所: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连降暴雨,雨量远超往年同期,加之我市即将进入台风季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期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二、检查主体
各区住建(房管)局负责对辖区内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全市地标性建筑、发生过自爆坠落事故的建筑、高层建筑、建于九十年代或之前的建筑、重点商圈和人流密集场所的玻璃幕墙安全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玻璃幕墙,要督促维护责任主体及时进行维修加固。
三、督导抽查
我局将由局领导或处级领导带队,会同市房安所、市鉴定所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对各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具体行程安排与各区住建(房管)局对接后确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住建(房管)局于2019年6月16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监管的三级联系人名单(见附件)报送我局;10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材料报我局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监管三级联系人名单.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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