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山东省政府3日下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
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
山东省政府3日下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遏制非法围填海,有效控制新增围填海,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有效遏制全省滨海湿地面积减少趋势。
《通知》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山东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受理、审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新增围填海由用海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初审后,逐级报至省政府审查,由省政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审核。
对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达标的地区,暂停受理和审查该区域新增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填海造地占用大陆自然岸线的,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的120%征收海域使用金。
《通知》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全省海洋生态红线“一张图”,把全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纳入红线管控范围,对非法占用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全省滨海湿地资源调查基础上,建立不同级别滨海湿地名录,分级分类管理。将滨海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安排,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滨海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海岸线调查工作。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将在完成围填海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12月中旬前制定全省处理方案。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项目。
《通知》下发前发生的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按照属地原则依法查处,市、县两级政府应组织开展生态评估,对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责成用海主体限期拆除;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不得新增围填海面积,加快集约节约利用。《通知》下发后,对新增的违法围填海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山东将加强围填海督察,对发现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遏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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