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珠海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自8月1日起,在部分项目中试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近日,珠海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自8月1日起,在部分项目中试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试用范围:未采用简化招标方式且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2、试用时间:自8月1日起。
3、新系统试行:从招标文件编制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全过程网上交易。
4、为确保招标文件备案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新系统引入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技术,所有招标人、招标代理和投标人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均需办理。
5、试用期间,投标人除在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通知原文:
关于在部分项目中试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化水平,优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决定在部分项目中试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称新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用范围
未采用简化招标方式且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二、试用时间
2019年8月1日起。
三、注意事项
(一)新系统试行从招标文件编制至中标通知书发放的全过程网上交易。
(二)参与试用新系统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须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http://ggzy.zhuhai.gov.cn)“新用户注册”成为交易服务平台用户并完善企业信息,并携带纸质资料到交易中心窗口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原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完善企业信息)。
(三)为确保招标文件备案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新系统引入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技术,所有招标人、招标代理和投标人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用户无需重复办理)。
(四)招标人应当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五)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新系统的使用,市招标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3点和7月30日下午3点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会议厅组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系统操作培训(两场内容相同,可任选一场参加),于7月31日下午3点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会议厅组织投标人系统操作培训,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座位有限,请各单位控制参会人数在二人以下。
(六)新系统试用期间,投标人除在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交易系统正常运作,纸质文件不开封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全部退回投标人,如交易系统出现无法正常运作的情况,即以纸质文件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
(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在新系统中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后,按照118号令规定提交纸质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到市招标办办理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试用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径向市招标办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附件:
1.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适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
2.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新系统相关指引
(市招标办联系人:陈轩,联系电话:253805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文佳,联系电话:2538251)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5日
申明:本文章内容来自( 建筑人世界),作者(珠海市住建局网站)。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侵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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